合肥市,古称庐州,又名庐阳,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江淮之间、巢湖北岸,辖东市、西市、中市、郊区4区和长丰、肥东、肥西3县。总面积7266平方公里,人口425.9万。市内道路宽阔,绿树成荫,景色优美,既多现代建筑,又有名胜古迹,是一座古老而又年青的城市。合肥市位于江淮之间,处于中纬度地带,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5℃-16℃之间,极端最低气温-20.6℃,极端最高气温38℃以上。年平均降水量在900-1000毫米之间。全年气温变化的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总之气候条件优越,气候资源丰富。合肥市素以“三国旧地、包拯故里”闻名于世,具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的战略地位,常为兵家必争之地。三国时魏将张辽大败孙权十万大军的逍遥津战役,即发生在这里。两千多年前,这里就已开始形成商业都会。秦、汉在此设郡县,明、清为庐州府治,民国时为安徽省省会,如今已是千樯鳞次、商贾辐凑的商业都会。合肥素有“绿色城市”、“花园城市”的美名,其环城公园便修建在合肥古城墙的基础之上,沿着起伏的岗丘地形,加之原有的绿林带及护城河,精筑而成。环城公园总长约达9公里,分为六个景区,其中较为著名的有茂林修竹,夏河朝露的银河景区;湖峦相映、水碧枫赤的西山景区;林木葱茏、芳草常青的环北景区。这样的环城公园无城墙之隔阂,面水而立,一派迷人旖旎的江南风光。
合肥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
债务人资不抵债应当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来进行清偿,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进行清偿的话,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能力清偿,但是却拒不清偿,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来申请强制执行。
一、债务人资不抵债怎么办?北京追债公司
《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就只能以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即使是亲朋好友之间,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当代社会,一些债权债务发生纠纷之后到法院进行判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债务人必须要按时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确实存在着资不抵债的状况,那么此时是可以分期来进行付款的。